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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河北省推进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2-20 17:18:15   浏览量: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推进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推进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实施方案》解读

       一、出台背景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力支撑了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的提升。受建设年限、投入水平、因灾损毁等因素影响,部分已建成高标准农田质量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为全面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的指导意见》(农建发〔2022〕5号)精神,做好已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河北省推进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实施方案》。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强化多元投入。切实落实市、县政府责任,健全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投入保障机制,通过土地出让收益、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等强化本级政府投入,加强资金保障。鼓励支持各地探索吸引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新模式,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提高建设标准。

       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粮食产能。针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已建高标准农田存在的主要障碍因素,根据自然资源禀赋、农业生产特征,优先发展农田水利设施,重点突出高效节水灌溉,因地制宜确定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重点内容,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建设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需要。

       坚持科学布局,分区分步实施。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对接国土空间规划、水安全保障规划等,做好与“三区三线”划定、大中型灌区改造的衔接,重点在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科学安排已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区域布局,探索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试点,分阶段、分区域统筹实施改造提升项目。

       坚持良田粮用,严格保护利用。对改造提升后的高标准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统一上图入库,强化高标准农田监测与用途管控,完善管护机制,保障持续利用。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改造提升后的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三、目标任务

       2023—2030年,全省计划改造提升1311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后的高标准农田亩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优先支持产粮大县,“吨半粮”示范县,能够落实地方支出责任、积极吸引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的县,大力发展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措施的县,以及土地流转程度高、集中连片建设规模大的县优先完成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任务。通过改造提升,解决已建高标准农田设施不配套、工程老化、工程建设标准低等问题,农田基础设施和耕地地力水平进一步提高,工程设施使用年限进一步延长,真正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构建更高水平、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基础,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来源: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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