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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 关于举办第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河北赛区暨第十届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022-04-22 12:42:00   浏览量: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举办第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河北赛区暨第十届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冀科创服函〔2022〕9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石家庄高新区管委会、保定高新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22〕79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服务企业科技创新工作方案(2021-2025年)》(冀办传〔2021〕70号)有关要求和部署,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速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优化科技创新创业生态,省科技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共同举办第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河北赛区暨第十届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抓投资上项目促发展”的决策部署,秉承“政府引导、公益支持、市场机制”的办赛理念,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构建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要素集聚平台,纵深推进科技创新创业,打通从科技强到企业强、产业强、河北强的通道。
二、赛事安排
(一)报名参赛
      大赛分初创企业组、成长企业组、国内团队组和国际团队组进行比赛。符合条件的参赛队伍自愿登录大赛网站报名参赛。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大赛重点支持广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团队,以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和新业态开展创新创业。
      大赛不向参赛队伍收取任何费用,注册截止时间和报名截止时间分别为2022年6月23日和6月30日。
(二)赛程设置
1.大赛分为报名、初赛、行业赛和决赛等阶段,大赛组织方案参见附件。其中,初赛、行业赛按照不同行业技术领域分别组织比赛,决赛不区分行业技术领域。行业赛产生的优胜企业将按照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分配的名额,推荐入围参加全国赛。
2.大赛评审工作根据参赛项目所在组别及所属行业技术领域进行分类评审,通过逐级遴选方式产生获奖企业和团队。
(三)配套服务
      大赛将聚集政策、技术、资本、市场等创新创业资源,采取线下和线上等方式,开展培训辅导、融资路演等活动,为参赛队伍提供多元化服务,大力促项目成果落地转化,助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
三、赛事组织
      各市科技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石家庄高新区、保定高新区负责本辖区内参赛报名、资格审查、尽职调查、初赛等组织工作。各市可按照国家和省赛统一评审规格和流程申请举办当地赛事活动并向大赛组委会备案,组委会将统筹安排并给予指导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省级以上高新区或相关单位可申请承办大赛行业赛,请有意向举办或承办的部门于5月31日前来函申请(附带赛事组织方案)。
      请各地积极宣传大赛,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组织企业和团队参加比赛,为参赛企业和团队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和增值服务,并形成长期跟踪和服务机制。
报名咨询:
企业组 0311-86043282、86057018
企业组技术支持:010-88656381、88656315
团队组 0311-83616622、83606622、85866036
组委会联系人:李杨  陈俊刚
联系电话:0311-86043282  85829266(兼传真)
电子邮箱:图片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4月21日

附件

第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河北赛区暨第十届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组织方案

一、大赛主题

创新引领,冀望未来

二、组织机构

(一)参与单位

主办单位: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支持单位: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委网信办、河北省工商联、河北银行

承办单位:河北省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二)大赛组织委员会

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设立组委会,作为大赛的组织决策机构。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各项工作的具体执行,办公室设在河北省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三、参赛条件

(一)企业组

1.企业须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科技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2.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3.企业2021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4.企业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日期在2021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其他企业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5.入围全国赛的成长组企业须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登记网址:www.innofund.gov.cn)。

6.在往届大赛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中获得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7.第九届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晋级半决赛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二)团队组

1.在大赛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尚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的团队(如海外人才、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创客团队等),参赛人应具有在冀创业意愿,计划赛后在河北注册成立企业或与河北相关产业达成对接合作。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含)、不超过7人(含),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无科研失信记录。鼓励京津等省外及海外创业人员与河北省内团队合作参赛。

3.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人员,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商业化、市场化潜力,与其它任何企业、团体、个人无产权纠纷。

4.团队将按照国内组和国际组分组进行比赛,其中团队负责人为外籍人员的,参加国际组比赛,其他参加国内组比赛。

四、比赛安排

(一)报名参赛

1.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和团队自愿登录大赛官方网站进行统一注册报名。企业登陆www.cxcyds.com、团队登陆www.hbscxcyds.com进行注册报名,在系统统一身份认证后,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大赛官网是报名参赛的唯一渠道,其他报名渠道均无效。

参赛项目按照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进行申报,不得是涉密项目或者包含涉密内容。根据申报领域优化分组后,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统筹疫情防控和比赛要求组织比赛。

注册截止时间:2022年6月23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6月30日

2.各市科技局、雄安新区管委会改发局、国家高新区等负责辖区内参赛队伍报名材料的审查,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报名材料完整的确认参赛资格。

参赛资格确认截止时间:2022年7月8日

(二)初赛

通过审查的参赛队伍将参加初赛,具体说明如下。

1.初赛由市级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有条件的可通过举办地方赛完成比赛。

2.对于举办地方赛的,由市级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申请,落实比赛方案、组织机构、赛事费用等有关事项。按照赛事方案,自主设立奖项,逐级遴选评出优胜队伍。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自主确定比赛方式。

地方赛主名称为:第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河北*赛区,其中“*”为各市、雄安新区、国家高新区名称,同时各地可冠以反映地方特点的副名称。

3.不举办地方赛的,由市级科技管理部门采用书面评审或其他方式进行比赛,比赛应突出项目科技创新性评价指标。省外团队参赛项目(含国际组)将由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比赛。

4.初赛按照比赛成绩和各市比赛举办情况、参赛报名数量等择优确定入围行业赛的名额。初赛评审资料应留档备查,比赛结果和名单应在赛后进行公示,切实保证比赛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受疫情等原因致使初赛无法正常举办的,将由组委会办公室统筹安排。

截止时间:2022年8月10日

(三)行业赛

1.通过初赛的参赛队伍进入行业赛。行业赛将由组委会办公室组织,有条件的县(市、区)、省级以上高新区可结合本地产业特色等,申请承办其中的某一行业赛。

2.行业赛按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行业领域优化分组,以面对面答辩进行比赛。行业赛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确定线上或线下比赛。

3.根据行业赛比赛结果,按分数高低排序评选大赛一二三等奖、晋级半决赛和推荐入围全国赛队伍。入围全国赛企业将根据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分配名额,按行业赛成绩择优推荐。

截止时间:2022年8月30日

(四)总决赛和颁奖仪式

决赛由半决赛、总决赛两个环节组成,比赛采用“现场答辩、当场亮分”的评选方式,通过线下或网上路演的形式决出冠亚季军各1名及其他奖项名次,并为获奖队伍代表颁奖。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在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官网发布有关赛事进程,公示比赛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和团队方可参加下一阶段比赛。总决赛现场将通过电视台和网络平台等进行录播或直播。

总决赛比赛时间:2022年9月下旬或10月中旬。

五、奖项设置和支持政策

(一)奖项设置

1.大赛将按有效报名比例的15%左右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等奖项和晋级决赛队伍。晋级决赛队伍将评出冠亚季军及其他名次,分别给予30-100万元的奖金奖励,并颁发奖杯、证书。给予一等奖奖金10万元,颁发奖杯、证书;给予二等奖奖金5万元,颁发证书;给予三等奖奖金2万元,颁发证书。

2.根据行业赛承办情况,设“行业赛十强”。

3.在大赛组织工作中具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颁发优秀组织奖和先进个人。

4.获奖的省外团队(含国际组)须在报名后1年内在河北省注册成立企业后方可获得奖金。

(二)支持政策

1.给予获奖企业每年最高累计15万元的创新券申领额度。

2.择优向国家级、省级投资基金进行推荐,优先推荐给相关创业投资机构、孵化器等。

 

3.赛事期间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适时组织配套活动,为获奖企业和团队免费提供多元化服务,主要包括融资路演、优质项目推介会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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