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乡村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等
重点专项2022年度部省联动项目的通知
冀科农函〔2022〕17号
各有关单位:
近日,科技部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乡村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部省联动项目申报指南,其中,“乡村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专项的“特色干果产业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项目、“北方干旱半干旱与南方红黄壤等中低产田能力提升科技创新”专项的“华北麦玉两熟区生物障碍消减与健康土壤培育技术模式及应用”项目,与河北省联动实施。为做好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牵头单位应为在河北省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或中央驻冀的科研院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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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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